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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金弘管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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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管道及配件的运输及储存
1. 不得抛掷、猛击、拖拽。不要暴露在阳光、雨水、油、酸、碱、盐、活性剂等化学物质的接触下。
2. PE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、温度不超过40℃或-5℃的仓库内,施工现场临时堆放时应加盖。
3.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,小管可以插入大管中。
4、运输、仓储应水平放置在平整的地面和车库中,平时不经常放置时,应设置平整支架,支架间距以1—1.5m为宜,管道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.5m。
5. 从生产到使用的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。发行材料应坚持“先入先出”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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